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镇江仲裁委员会案件受理费收费标准

争议金额
受理费计算方式
分段金额
累计金额
1千元以下的部分
70
70
70
1千元至5万元的部分
按4.5%计算
2205
2275
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
按3.5%计算
1750
4025
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
按2.5%计算
2500
6525
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
按1.5%计算
4500
11025
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
按0.7%计算
3500
14525
100万元以上的部分
按0.4%计算

  镇江仲裁委员会仲裁案件处理费收取标准

  处理费由申请人按受理费的10%-20%预付,不足部分按实际支出补缴。最低收取标准为人民币300元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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